法律声明

独立性、公正性和保密性的声明

公司具有相对独立建制,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的条件和权限。为保证检测、检验和校准的工作质量,维护公正、科学地从事检测、检验和校准工作的对外形象,本公司郑重声明:

1.公司业务上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、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,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公正地开展检测、检验和校准业务。公司为独立法人机构,依法独立公正地开展检测、检验和校准业务,不与任何独立的客户法律实体存在影响结果的任何关联。

2.公司秉公办事,工作不受外界压力(来自商业、行政或其他方面压力)的影响,保证任何时候都能独立判断。坚持检测、检验和校准工作的公正性、科学性,真实地出具报告和证书,对数据及结果负责。为所有的客户提供科学、公正、准确和满意的服务,确保所有业务的工作质量。

3.公司运行CNAS-CL01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、CNAS-CI01《检验机构能力认可准则》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、特种设备无损检测机构资质评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严格执行技术标准、规程,遵守工作程序,确保人员数量、能力和时间的充分性,以保证结果报告或证书的质量,并持续不断地识别公正性的风险,一旦识别出风险,力求消除或将此类风险降至最低。

4.公司决不聘用同时在两个机构执业的检验检测/校准人员。公司所有人员决不参加任何有损实验室判断独立性和完整性,以及与检测、检验和校准结果诚实性的活动,尤其不得从事检验对象的设计、生产、供应、安装、采购、拥有、使用或维护。​

5.公司所有人员不得收受被服务单位任何形式的现金、纪念品、宴请等馈赠,防止来自组织内外部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况发生。​

6.公司按能力范围开展检测、检验与校准服务,遵守《独立性、公正性、诚实性和保密程序》的规定,保护客户的知识产权和商业信息。公司对在实施检验活动中获得或产生的所有信息承担管理责任,测量数据、检验评价结果除上报主管部门和客户外,不向其它单位和个人提供;对客户的技术资料、样品、数据和其它商业秘密,包括从客户以外的渠道(如投诉人、监管机构)获得的有关客户的信息,都应严格保密,决不向第三者泄漏(法律规定的除外),决不利用客户的技术资料从事本实验室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;拟在公开场合发布的客户检查信息,或依据法律要求或合同承诺授权发布的客户保密信息(除非法律禁止),应事先通知客户或个人。​

7. 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并给客户造成损失的,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。以上声明请有关单位予以监督与支持!​​